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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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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(guānyú)四川分(fēn)时电价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(gōngshāngyè)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(shìfǒu)涉及居民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(diànlìxìtǒng)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响应(xiǎngyìng)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(ànzhào)《四川省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(fēn)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(kāishǐ)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(de)充电(chōngdiàn)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(tōngzhī)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(de)主要内容 分季节(jìjié)划分峰平谷时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(zhǎng)分别为(wèi)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电价执行时(shí)间,取消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(wèi)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(sānrì)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(diànwǎng)送出受限(shòuxiàn)区域尖峰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(diànlì)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(zài)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(zhíxíng)分时电价。 此次调整的(de)影响是什么 由于(yóuyú)全年增加低谷时(shí)长180小时(xiǎoshí)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(jiāng)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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